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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煤矿安全规程》(2025 版)2 月 1 日起施行

来源:新闻播报   标签:资讯中心    2026-02-07 17:05:13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2025 版)2 月 1 日起施行

2026 年 2 月 1 日,应急管理部令第 17 号发布的新版《煤矿安全规程》(2025 版)正式施行,这是自 1951 年首次颁布以来的第 16 次修订,也是一次全面、系统、彻底的升级国家矿山安监局。新版规程共六编 34 章 777 条,新增 56 条,实质性修改 353 条,形成 "地质保障 - 生产安全 - 应急处置" 全链条安全管理体系,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更严格、更科学的行为准则国家矿山安监局

一、规程结构的重大优化(从 4 编到 6 编的质变)

旧版(2022) 新版(2025) 核心变化

4 编(总则、地下煤矿、露天煤矿、职业危害) 6 编(总则、煤矿地质、地下煤矿、露天煤矿、应急救援、职业危害) 新增 "煤矿地质" 和 "应急救援" 两编,强化源头防控与末端处置能力

地下煤矿部分无设计专章 地下煤矿部分新增 "设计及井巷布置" 专章(第 43-55 条) 从源头规范矿井设计,解决原有设计规范中安全管控条款分散问题

企业责任表述 12 处 企业责任表述增至 68 处 首次明确煤矿企业与煤矿的二元责任体系,覆盖 11 个核心领域

二、三大安全红线:刚性约束,不可逾越

新版规程划定三条不可触碰的安全红线,直接关系煤矿安全生产的根基,违规将面临停产整顿等严厉处罚。

1. 冲击地压矿井管控红线

核心规定:冲击地压矿井不得核增产能,且对高风险矿井实施产能上限管控国家矿山安监局

背景依据:近年冲击地压事故频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影响分析:机构测算 2-3 月或影响精煤产量约 450 万吨,倒逼企业从 "重产量" 转向 "重安全"国家矿山安监局

配套措施:冲击地压防治章节由 21 条增至 33 条,通篇提及冲击地压由 51 处增加至 101 处,强化分类管理和监测预警

2. 低瓦斯矿井瓦斯管理红线

核心规定:低瓦斯矿井必须建立防止瓦斯异常制度,严禁采用 "一风吹" 排放瓦斯国家矿山安监局

突破意义:首次对低瓦斯矿井作出强制性瓦斯管理规定,改变以往 "低瓦斯 = 低风险" 的错误认知

分级管控:瓦斯排放需按浓度分级执行,确保排放过程安全可控

技术要求:强制推行抽采达标、监测预警联动系统,实现瓦斯治理精细化

3. 灾害防治能力红线

核心规定:灾害鉴定设备缺失、技术负责人不配齐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国家矿山安监局

责任强化:明确要求配备技术负责人,特定煤矿需配备专职副总工程师、设立专门防治机构和专业队伍

鉴定规范:将瓦斯等级、冲击地压、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露天煤矿滑坡危险性等五类灾害等级鉴定纳入安全检测检验范畴,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出具报告

三、智能化升级:科技赋能,本质安全

新版规程积极响应煤炭行业智能化转型趋势,新增多项智能化相关条款,推动 "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

1. 设计层面的智能化导向

新增 "设计及井巷布置" 专章明确要求:

新建矿井必须预留智能化系统建设空间和接口

老矿井改造需将智能化升级纳入设计方案

2. 机器人替代人工的明确授权

鼓励用巡检机器人替代人工进入高风险区域(如瓦斯积聚区、冲击地压危险区)巡查国家矿山安监局

对无人机飞行范围、数据传输标准做明确规定,规范井下无人机应用场景国家矿山安监局

3. 远程操控技术的安全规范

明确地面远控采煤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支持 "90 后" 技术员在调度指挥中心操控采煤机,实现 "万米外采煤"国家矿山安监局

对远程监控系统的数据传输、故障应急处理作出详细规定,确保操控安全可靠

四、锂电池应用:首次系统规范,消除安全盲区

随着锂电池动力设备在井下广泛应用(全国现有超 30 万台),新版规程首次对井下锂电池使用作出全面规范,填补安全管理空白。

1. 核心技术参数限制

单台锂电池容量小于 74kW・h 的锂离子电池设备需符合特定安全标准国家矿山安监局

对电池组的充电、放电、存储等环节作出严格参数控制

2. 全流程安全管控

环节 关键规定

充电硐室 必须专项设计,由总工程师审批,优先布置在岩层内,配置自动灭火装置,氢气浓度小于 0.5%

更换维修 禁止在井下充电硐室以外地点对电池 (组) 进行更换和维修(本质安全型设备特殊组件除外)

设备选型 必须选用矿用防爆型锂电池设备,符合 MT/T 1170 等标准

安全监控 要求配备电池状态实时监测系统,具备过充、过放、过热保护功能

五、其他关键修订亮点

1. 地质保障体系升级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周期从 5 年缩短至 3 年,巷道掘进和回采前必须进行超前探测

明确断层、陷落柱、地下含水体等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范围和标准

强化地测机构设置要求,确保地质工作服务于安全生产全过程

2. 应急救援能力强化

新增 "应急救援" 专编,规范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救援队伍建设等内容

要求煤矿必须建立兼职救护队,大型煤矿需建立专职救护队,配备必要救援装备

明确井下避险设施的设置标准和使用规范,提高矿工生存几率

3. 适用范围与法规依据拓展

适用范围扩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

新增《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作为制定依据,法律基础更加完善

对露天煤矿滑坡危险性鉴定作出专门规定,填补露天煤矿灾害防治空白

六、实施影响与企业应对建议

1. 对行业的深远影响

安全理念转变:从 "被动应对" 向 "主动预防" 转变,从 "事后处置" 向 "源头管控" 转变

产业结构优化: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煤矿向规模化、智能化、安全高效方向发展

监管执法强化: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提供更明确、更严格的执法依据,提升执法效能

2. 煤矿企业应对策略

立即开展全员培训:确保所有从业人员掌握新版规程核心要求,特别是三大安全红线

全面自查整改:对照规程排查灾害鉴定设备、技术人员配备、冲击地压防治等方面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

智能化升级提速:加大巡检机器人、远程操控等智能化设备投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完善应急预案:结合新增 "应急救援" 专编要求,修订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强化地质工作:按 3 年周期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确保地质资料真实可靠

七、总结:从 "安全底线" 到 "发展高线" 的跨越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煤矿安全生产进入一个新阶段。它不仅是对煤矿安全生产行为的刚性约束,更是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强化地质保障、优化设计规范、提升智能化水平、规范锂电池应用等一系列措施,新版规程将有效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为 340 万煤矿工人筑牢 "安全锁" 和 "护身符"国家矿山安监局河南局。

对煤矿企业而言,严格遵守新版规程不是负担,而是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只有守住安全红线,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国家能源安全提供更可靠的保障。